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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8-22 资讯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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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高度重视,全面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会员单位负担。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规定

  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文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协会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接受捐赠等收费行为。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收费整治工作。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合理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者义务的相关规定和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性活动,合理设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对协会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强制收费、重复收费和高收费等情况。今后这项工作将定期自觉组织开展。

  三、切实维护会员权益

  严格按照《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不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会费标准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向会员单位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四、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能力

  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维护行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中国家电服务业发展”的办会宗旨,积极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持续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倾听行业声音,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促进会员单位自律,推动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

  五、持续加强内部建设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分支机构管理,优化分支机构结构功能,规范协会工作人员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项目、不铺张浪费、不做无用功,力所能及压缩办会成本,跟会员单位一起过紧日子,努力提高科学办会能力。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协会相关收费标准已通过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信用中国等渠道公示,自觉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66019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