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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院攻坚执行难 政府、国企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布时间:2018-09-11 资讯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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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就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既有政府因拒不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有国企负责人因企业拒不执行受到惩处。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一大批案件最终得到执行。

  云南省高院执行局长刘宗根介绍,针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等现象,全省法院一方面持续开展“迅雷行动”“百日攻坚”“云岭总攻”等专项行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一批恶意逃债、规避执行的“老赖”。一方面与公安机关就协助法院强制执行达成协议。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全省法院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09万例,限制高消费18.88万例,判处拒执罪160件178人。

  云南省高院公布十件典型案例,也是对抗拒执行等人员的震慑举措之一。其中,2017年8月曲靖市中院判决某镇政府支付一家建筑公司的工程价款400万元左右,但判决生效后,该镇政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在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后,镇政府依然拒不履行。于是,2017年11月,曲靖市罗平县法院将该镇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镇长被取消曲靖市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到今年7月30日前,该镇政府履行了案款200万元,其余将于年底前付清。

  另一起案件中,玉溪市华宁县某国有企业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判决向另一公司支付约165万元,却一直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该国有企业又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毁约,玉溪市中院于是冻结了该企业银行账户,并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情况通报给玉溪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最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公务出行及职务变动过程中屡屡受到限制,今年1月企业履行了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