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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信用监管为市民置业安居戴上“安全帽”

发布时间:2021-05-07 资讯来源:中国改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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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惠州市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情况,采取计分评级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信用分值评定,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并进行差异化管理。

  企业破产楼盘烂尾,购房业主血本无归,还因此背上沉重房贷……这在近年来的楼市起伏中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推进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水平,广东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修订的《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与之配套搭建的“惠州市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也已正式运行。

  据悉,目前该市已有1006家开发企业纳入信用管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就运行一季度的情况来看,信用系统共对28家企业进行31条信用扣分。同时对9家开发企业进行16条信用加分。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机制,应对市场风险,确保楼盘顺利建设,为市民购房戴上“安全帽”。

  设立监管账户

  建立三级预售监管资金核算账户

  随着《办法》的施行,惠州将构建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称,全市将逐步推动监管银行按照“监管账户—预售项目记账账户—预售单元记账账户”建立三级预售监管资金核算账户。

  《办法》要求,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就应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监管账户,并与监管部门、监管银行三方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监管银行按约定建立监管账户收存、支出台账,每日定时向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推送监管账户的数据信息。

  具体到监管举措,《办法》要求,企业设立的监管账户应当与商品房预售项目相对应,项目规模较大、分期开发的,每期可分别设立专用账户。《办法》指出,原则上一个项目每期开设一个专用账户,最多不超过两个。同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多个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应当分别设立监管账户。

  在明确预售资金账户的开设原则同时,《办法》为保障开发企业将房源销售款项切实存入监管账户,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将监管账户的名称、账号、对应的销售终端机商户编号等信息在销售场所《房屋销售信息公示栏》公示。

  同时,购房人应当按照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期限,将商品房预售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此介绍,房地产企业不得另设账户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对于已收取的购房意向金、定金等款项,都应当将其转为商品房价款存入监管账户。

  近年来,惠州房地产市场调控实施动态检查,预售楼盘营销中心提示“购房市民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已成为基础公开信息。从今年首批检查通报结果来看,受检企业均能规范展示,预售资金监管机制逐步成为各市场主体共识。

  账户实时监管

  违规房企将被降低开发资质

  “预售资金监管是为企业念了‘紧箍咒’,为购房市民戴上‘安全帽’。开发企业为了快速发展往往会忽视市场风险,该监管机制就是一种兜底,保障市民的权益。”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于资金的存入和使用规范依据明确,该局将严抓落实,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发展。

  具体到惩处措施,《办法》显示,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收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处以违法使用款项10%~20%的罚款。

  对于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使用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应进入监管账户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与实际进账存在较大差异的以及认定应当暂停办理的其他情形的,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其间,暂停办理监管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申请,降低或者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记录企业行为信息。

  同时,结合惠州房地产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企业经营行为还将切实与预售资金监管相挂钩,违规行为将列入信用档案。

  《办法》还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部门间通报制度,对违法违规记录较多、群众投诉集中、存在历史欠税以及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5年仍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企业,监管部门加强企业及其关联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与使用监管。

  对于出现提供虚假证明或采取其他方式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办法》明确违规行为将被计入企业的行为记录和诚信档案,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查处。

  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切实加强对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使用的管理,充分利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资金实施实时监管,发现预售资金使用异常的,会立即责令改正,实施联合惩戒机制予以严厉查处。

  实行差异化监管

  “自律+他律”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据悉,惠州市住建局结合市房协提供的《信用系统运行情况报告》进行分析、研讨,待信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掌握了较全面、系统的企业信用数据后,研究进一步扩大“企业信用报告”的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

  《办法》在企业信息管理环节也将进一步精细化,对不同信用等级分类的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综合各企业的信用信息情况,采取计分评级的方式给每一家企业实施信用分值评定。根据分数的多少共划定为A、B、C、D四个类别。其中,信用得分大于或等于110分为A级企业,表示优秀;90分~110分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60分~90分为C级,表示信用一般;低于60分为D级企业,表示信用较差。

  《办法》明确,对信用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办理各项业务时给予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优先推荐参与评先评优方面给予支持;对信用D级企业实行重点防范机制,列入失信黑名单,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并在相关网站上曝光企业的诚信情况。

  同时,根据今年初召开的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精神,该市相关部门将给予诚信管理优良的房地产企业更多政策鼓励和扶持;对于企业行为较差、违规记录较多、群众投诉集中的企业,将加强其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监管,对存在重大欠薪、偷税漏税等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标志着惠州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新局面。”惠州市房协会会长黄新华表示,协会将把房地产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和自律体系建设作为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呼吁全市房企重视并研究《信用管理办法》,避免在信用问题上产生污点。目前,惠州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行业成立3个自律委员会,并在全省范围内成立了首个市级住调委,惠州住建系统已经构建起“3+1”行业治理体系。未来行业将按信用等级对房企进行差异化管理,房企要顺势而为、练好内功,主动融入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中来。